“安裝地暖地板後,变色供暖不到10天,很闹心就多處出現變色、地板起泡現象,变色真是很闹心太鬧心了。” 春節將至,地板市民高先生的变色新房裝修終於畫上了句號。可眼下,很闹心他卻因地板問題發了愁,地板並由此引出了一係列煩惱…… 消費者苦惱 供暖8天地板變色 2015年11月2日,变色家住雨城區城後路的很闹心高先生與位於雨城區挺進路的某地板經銷商簽訂了購銷合同,購買了150平方米適合地暖的地板木質地板,用於新房地麵的变色裝修,並於2015年12月22日至25日進行安裝。很闹心2015年12月27日,地板高先生家正式通暖,不料短短8天後,高先生在打掃房間時發現,客廳和主臥地板都出現了變色情況,原本棕紅色的地板變成了黑褐色。 隨後,高先生致電地板經銷商反映了情況,經銷商表示,高先生安裝的地板是地暖專用型地板,不會有質量問題,並催高先生支付合同尾款。雖然如此,高先生也不敢大意,在電話裏與經銷商達成一致意見,決定再觀察幾天,若無出現其他大問題,便馬上支付11000元尾款。 在隨後兩天的觀察中,高先生發現地板變色情況不僅沒有得到緩解,多處地板表層甚至出現了許多氣泡,用手扣開氣泡,還有水流出。於是,高先生再次撥通了經銷商的電話,可對方對於地板變色的情況含糊其辭,隻是一味催促他支付合同尾款。 廠家來查看 經銷商未按安裝流程操作 “見經銷商隻顧逃避問題,我隻好找廠家解決問題。”高先生按照合同上的廠家客服電話,聯係了售後服務,客服人員告知高先生地板會恢複原樣,希望他不要著急。 看著地板變色麵積越來越大,高先生繼續聯係廠家,希望廠家派專業人員前往了解情況,可是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廠家客服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直到10日,該廠家片區經理何先生來到高先生家裏實地查看,高先生才得知廠家明確規定,在安裝有地暖的地麵時,必須提前供暖3-5天。 經過現場檢測,廠家認為,引發地板變色起泡的原因不在於地板的質量問題,而是經銷商在安裝時沒有按照規定的安裝流程操作所導致,所以讓高先生自己與經銷商協調。 投訴至消協 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當高先生再次找到該經銷商協商時,經銷商卻稱高先生事前並未告知安裝有地暖係統。得到這樣的回複,高先生十分氣憤,向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 以下簡稱“市消委會”)作了反映。 13日上午,市消委會就高先生與地板經銷商的糾紛進行了調解。了解情況後,市消委會消費顧問就該事件進行分析,認為導致出現地板變色起泡的原因在於地板安裝前,新房地麵存有水分,供暖後水分蒸發,附在地板墊上,造成地板變色起泡。經銷商明知高先生選擇了適合地暖的地板,就有義務在安裝地板前詢是否提前供暖。於是,市消委會提出經銷商負80%責任,高先生承擔20%。但是,經銷商卻堅持己見,認為主要責任在高先生自己,導致調解失敗。 高先生表示,接下來,不排除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該問題。 消委會溫馨提醒 隨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我市安裝地暖的消費者逐漸增多,地暖地板隨之走進消費者的視野,但在我市,該行業發展不成熟、良莠不齊,消費者對地暖安裝常識知之甚少,因地暖產生的消費糾紛也屢見不鮮。 對此,市消委會秘書長代聲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地暖產品時,一定要選取有實力、有信譽,專業水平以及施工、服務質量好的公司。其次,在施工過程中,消費者也不能馬虎,應到施工現場進行查看,有問題及時告知商家。最後,消費者可通過網絡等學習相關知識,避免吃自認為是“行家裏手”的啞巴虧。 雅安新報記者 汪小雙
“安裝地暖地板後,变色供暖不到10天,很闹心就多處出現變色、地板起泡現象,变色真是很闹心太鬧心了。” 春節將至,地板市民高先生的变色新房裝修終於畫上了句號。可眼下,很闹心他卻因地板問題發了愁,地板並由此引出了一係列煩惱……
消費者苦惱
供暖8天地板變色
2015年11月2日,变色家住雨城區城後路的很闹心高先生與位於雨城區挺進路的某地板經銷商簽訂了購銷合同,購買了150平方米適合地暖的地板木質地板,用於新房地麵的变色裝修,並於2015年12月22日至25日進行安裝。很闹心2015年12月27日,地板高先生家正式通暖,不料短短8天後,高先生在打掃房間時發現,客廳和主臥地板都出現了變色情況,原本棕紅色的地板變成了黑褐色。
隨後,高先生致電地板經銷商反映了情況,經銷商表示,高先生安裝的地板是地暖專用型地板,不會有質量問題,並催高先生支付合同尾款。雖然如此,高先生也不敢大意,在電話裏與經銷商達成一致意見,決定再觀察幾天,若無出現其他大問題,便馬上支付11000元尾款。
在隨後兩天的觀察中,高先生發現地板變色情況不僅沒有得到緩解,多處地板表層甚至出現了許多氣泡,用手扣開氣泡,還有水流出。於是,高先生再次撥通了經銷商的電話,可對方對於地板變色的情況含糊其辭,隻是一味催促他支付合同尾款。
廠家來查看
經銷商未按安裝流程操作
“見經銷商隻顧逃避問題,我隻好找廠家解決問題。”高先生按照合同上的廠家客服電話,聯係了售後服務,客服人員告知高先生地板會恢複原樣,希望他不要著急。
看著地板變色麵積越來越大,高先生繼續聯係廠家,希望廠家派專業人員前往了解情況,可是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廠家客服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直到10日,該廠家片區經理何先生來到高先生家裏實地查看,高先生才得知廠家明確規定,在安裝有地暖的地麵時,必須提前供暖3-5天。
經過現場檢測,廠家認為,引發地板變色起泡的原因不在於地板的質量問題,而是經銷商在安裝時沒有按照規定的安裝流程操作所導致,所以讓高先生自己與經銷商協調。
投訴至消協
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當高先生再次找到該經銷商協商時,經銷商卻稱高先生事前並未告知安裝有地暖係統。得到這樣的回複,高先生十分氣憤,向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 以下簡稱“市消委會”)作了反映。
13日上午,市消委會就高先生與地板經銷商的糾紛進行了調解。了解情況後,市消委會消費顧問就該事件進行分析,認為導致出現地板變色起泡的原因在於地板安裝前,新房地麵存有水分,供暖後水分蒸發,附在地板墊上,造成地板變色起泡。經銷商明知高先生選擇了適合地暖的地板,就有義務在安裝地板前詢是否提前供暖。於是,市消委會提出經銷商負80%責任,高先生承擔20%。但是,經銷商卻堅持己見,認為主要責任在高先生自己,導致調解失敗。
高先生表示,接下來,不排除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該問題。
消委會溫馨提醒
隨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我市安裝地暖的消費者逐漸增多,地暖地板隨之走進消費者的視野,但在我市,該行業發展不成熟、良莠不齊,消費者對地暖安裝常識知之甚少,因地暖產生的消費糾紛也屢見不鮮。
對此,市消委會秘書長代聲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地暖產品時,一定要選取有實力、有信譽,專業水平以及施工、服務質量好的公司。其次,在施工過程中,消費者也不能馬虎,應到施工現場進行查看,有問題及時告知商家。最後,消費者可通過網絡等學習相關知識,避免吃自認為是“行家裏手”的啞巴虧。
雅安新報記者 汪小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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